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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契税属于什么税种?房产契税什么时候交?

2023-01-16 11:19:07 来源:襄阳热线

房产契税是什么

契税是指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一般契税的收取是按照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房产契税新政策是什么

1、对于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对于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面积为90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3、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者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的结果,并且将查询的结果和相关的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

4、暂不具备查询条件的而且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的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该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的实有套数的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真实的,属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且将不诚信的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5、具体的操作办法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纳税人应当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契税征收机关应当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凭证。

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关键词: 房产契税是什么 房产契税新政策 契税的纳税义务 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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